“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据此我们可以确认:届时,就法律层面而言,当事双方原先在“补充协议”中所约定的解除及生效条件全告成就——即原、被告双方于2003年底签订的原 适格的话,毫无疑问地在一年前就应当属于仲裁委受理的范围,根本不可能等到今天再由法院管辖!难道这类虽有仲裁条款,但因主体明显不适格而不得仲裁的 ...
//bbs.110.com/thread-39254-1-1.html -
了解详情
列管辖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有值得一提的是,曾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 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律师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六、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 ...
//bbs.110.com/thread-77355-1-1.html -
了解详情
的劳务派遣业务,在2007年9月宝洁与上海派遣的劳务协议中写有“本协议甲方代表自身,也代表权在本协议内被宝洁收购的实体,权利义务适用于宝洁所属成员 人应当是存在用工事实和一直与原告续存劳动关系的吉列公司。 仲裁后上海派遣曾起诉于成华区法院称:“与原告即无用工事实也无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2008年12 ...
//bbs.110.com/thread-78895-1-1.html -
了解详情
的新产权人按照原租赁协议的内容与郑州市四季温泉商务酒店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但租金价格及支付、租赁到期等条款不得改变,以保障 人民法院确认过解除合同的效力。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郑州市四季温泉商务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9月20日向法院提交追加第三人申请一份,申请追加 ...
//bbs.110.com/thread-101702-1-1.html -
了解详情
,是不应该有这样的结果的!仔细分析合同条款,依照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合同似乎又无懈可击! 笔者反复思考,与律师同仁充分论证,经过调查发现:本案中的韩国在华 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这是劳动纠纷的必经程序。 二、如是劳务合同纠纷,则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bbs.110.com/thread-1267-1-1.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