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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持续供给合同合同标的,即水、气、热力,既是国民经济中重要能源,也是一种特殊商品。供应方都是特殊主体,只能是依法取得特定营业资格供应企业。其 责任。同时,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又各有其特性,与供用电合同并不完全相同,因此,只能参照供用电合同有关规定,而不能完全适用,如何体现供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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