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5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合同诈害了自己的债权为由主张撤销。理由是债权人撤销权并非保全特定物债权的制度,仅当处分特定物的行为减少了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而使债务人沦为无资力、 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如设定抵押、质押的情形),或者保证人代为清偿或承担赔偿责任,以确保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得到实现。此时债务人的积极财产并未增加,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6828.html -了解详情
经济状况较事故发生前好。然而,当保险责任范围事故同时又是的责任造成的情况下,按照我国民事责任制度所确定的基本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即归责原则, ,当债务人与的行为危机到债权人的利益或当债务人消极地怠于行使权利,听任责任财产地减少,以确保无特别担保的一般债权得以清偿。债权人行使代为权,维持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6403.html -了解详情
平衡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利益,以及债务人的意思自由与交易安全后所设立的制度。债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对于的权利,也应加入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中,作为履行债务的一般担保。因此,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应当及时行使其对的权利,增强自己对债权人的清偿能力,如果债务人客观上能够行使对于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6802.html -了解详情
二是清偿债务的能力,二者缺 一不可(《担保法》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种观点把民事行为能力和清偿债务的 是保护债权人 利益而不是保护保证人利益,所以,即使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足够的财产能为偿 债,其法定代理人也不应代其订立保证合同。法定代理人代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5452.html -了解详情
的他人合法权益,包括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民事诉讼法五十六条款规定提起撤销之诉,经审查,原案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进行虚假 存在,即便朱某不以保证人的身份向其追偿,基于代位清偿的客观事实,根据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返还制度,董某亦需向朱某履行给付义务。 2.当事人无恶意串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18822.html -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