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争议,存在着法律风险。所以,应在合同上注明此贷款的用途为借新还旧字样,使第三人(担保人)知道借款的真实用途,防止第三人以借贷双方 保护,或为债务人抗辩提供条件。 参考资料: 1、林培阳 银行债权的法律保护 ,建设银行报,2003.10.10 2、施海波 关于银行诉讼时效中断几个相关问题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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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存在着法律风险。所以,应在合同上注明此贷款的用途为借新还旧字样,使第三人(担保人)知道借款的真实用途,防止第三人以借贷双方 ,或为债务人抗辩提供条件。 第 11 页 参考资料: 1、林培阳 银行债权的法律保护 ,建设银行报,2003.10.10 2、施海波 关于银行诉讼时效中断几个相关问题的看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634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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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争议,存在着法律风险。所以,应在合同上注明此贷款的用途为借新还旧字样,使第三人(担保人)知道借款的真实用途,防止第三人以借贷双方 保护,或为债务人抗辩提供条件。 参考资料: 1、林培阳 银行债权的法律保护 ,建设银行报,2003.10.10 2、施海波 关于银行诉讼时效中断几个相关问题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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