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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的,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将企业的工资基金结余按照职工贡献大小、责任轻重、工龄长短分配作职工入股的股金。但被分配的部分不得超过 ,不得采取保息分红的办法,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第十九条鼓励职工将红利用于企业增资扩股。对将红利转作入股资金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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