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本规定管理。 二、本规定所称房屋买卖是指房屋的有偿转让、房屋产权的交换、以房屋作价投资、以自有房屋作价与他人合作扩建、改建 由房屋土地管理局给予以下处罚:(一)不按规定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私下买卖或变相买卖房屋的,处买卖双方成交价1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处罚后 ...
//www.110.com/fagui/law_278251.html-
了解详情
十三条修改为:“机动车经营单位不得倒卖机动车购销合同、票证和提货凭证;不得为违法买卖机动车提供货源、销售发票、支票、现金、银行帐号、营业执照及其他从事违法经营 交易成交后,超过6个月不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过户手续的,对交易双方分别处以成交额20%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四)未经批准,擅自 ...
//www.110.com/fagui/law_278196.html-
了解详情
住房,是指本市市区职工根据房改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本办法所称出售,是指已购公有住房的买卖和交换。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已购公有住房 的文件,会同买方到市房产管理部门签订《房屋买卖契约》,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分别按规定向市财税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缴纳保证金、契税、印花税、土地收益;(三)买方 ...
//www.110.com/fagui/law_330313.html-
了解详情
十三条修改为:“机动车经营单位不得倒卖机动车购销合同、票证和提货凭证;不得为违法买卖机动车提供货源、销售发票、支票、现金、银行帐号、营业执照及其他从事违法经营 交易成交后,超过6个月不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过户手续的,对交易双方分别处以成交额20%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四)未经批准,擅自 ...
//www.110.com/fagui/law_278223.html-
了解详情
简称公房),均按本规定管理。 二、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是全市房屋的行政管理机关,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是本区、县房屋的行政管理机关(市和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及其下属 县房管机关审查批准,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按规定交纳税费。非经批准,不得擅自买卖。违者,由区、县房管机关处买卖双方以成交价1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 ...
//www.110.com/fagui/law_278237.html-
了解详情
头”、委托运输,必须纳入疏运管理,承托双方签订疏运合同,并经有关部门签证。自货自运必须是“自己的车(船),运自己的货”(对货主经运输管理部门鉴证的合同 第二点修改为:“属于使用宅基地建设的住宅房屋擅自买卖、转让、抵押及用于经营的,市国土、房管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权证的登记过户手续。”第三条第(五)项第三 ...
//www.110.com/fagui/law_207983.html-
了解详情
2、第十四条第(二)项修改为:买卖双方持《房地产买卖契约》及相关材料到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过户手续。三、《南京市物业管理公司经营资质审批暂行规定 环境卫生管理局”均修改为“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3、第二条修改为: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是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管理的主管部门。凡在我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弃置生活垃圾的 ...
//www.110.com/fagui/law_48419.html-
了解详情
合作建设的住房。本办法所称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是指居民将其购买的公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依照本办法规定实施出售、出租、赠与。交换、抵押等行为 买卖契约》缴纳有关税费后,办理过户手续。(四)买方持交易过户手续向市房屋产权监理所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第九条出售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议定并如实申报。房地产 ...
//www.110.com/fagui/law_346580.html-
了解详情
合同运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倒卖、封锁、垄断货源。道路货物运单是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的合同凭证,承托运双方应按规定填写和使用。道路货物运单应随货同行。道路零担货物 经营的;(六)擅自运输限运和凭证运输物资的;(七)不按规定办理停业、歇业手续或经营主体变更不办理过户手续的。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 ...
//www.110.com/fagui/law_31701.html-
了解详情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领取道路运输证,并随车携带。运输车辆过户、转籍时,应当到原发证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第十四条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 的客票、货票、费用结算凭证、行车路单等票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买卖和非法转让。第十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 ...
//www.110.com/fagui/law_207201.html-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