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3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私有财产属五保供养对象个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五保供养对象去世后,其遗产由供养单位继承,其亲友尽过赡养义务 五条 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市政府1988年7月25日发布《马鞍山市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实施办法》同时废止。注①:其基本计算方法为:所得征迁 ...
//www.110.com/fagui/law_296656.html-了解详情
(三)乡级政府对申请人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填写《沈阳市农村五保户审批表》及《沈阳市五保供养对象财产协议书》,报送县级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提供数据,由财政部门直接按年度拨付到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分散供养对象供养金,由县级民政部门提供数据,县级财政部门直接通过银行、信用社、邮局发 ...
//www.110.com/fagui/law_295495.html-了解详情
满意生活料理人,在尊重五保户本人意愿情况下,在五保户去世后应该继承其承包地以外其他遗产;(五)提供疾病治疗。五保户都要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参合费用由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平调和买卖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土地、房屋及其他财产。第十八条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担原则, ...
//www.110.com/fagui/law_305949.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