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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职期间,有案时参加陪审工作,无案时结合本职工作,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少年法庭审判员和陪审员对判处管制、拘役宣告缓刑,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少年犯 宣传或者进行家访考察等工作,都应按本单位有关规定计算工作量。对教育、挽救违法犯罪少年工作成绩突出,由人民法院和其所在单位给予表彰或者物质奖励。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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