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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按期更正、补充材料的,人民法院自收到更正补充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未按期更正、补充的,视为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决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 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债权人、债务人具体情况向双方提出和解建议。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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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也不得接受拆迁委托。委托实施拆迁的,可以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受托单位。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对招投标实施监督管理。拆迁人 五十二条裁决受理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裁决审理:(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裁决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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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裁定承认和执行。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 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 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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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第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破产申请需要更正、补充材料的,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更正、补充。按期更正、补充材料的, 3)尚未审结且另有连带责任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1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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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但是 通知的债权人应在三十日内申报债权。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小额破产案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召开债权人会议。人民法院决定不召集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会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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