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承担。县级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组织人行、银监、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托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和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监控和风险预警,严密防范和依法查处小额贷款公司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贷等金融违法活动。三、试点工作部署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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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公安、银监、人行等职能部门跟踪监管资金流向,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贷等金融违法活动。各地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职能由县级 设置各项监管指标,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外部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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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组织工商、公安、银监、人行等职能部门跟踪资金流向,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贷等金融违法活动。各地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职能由县级工商 省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不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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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风险防范、处置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小额贷款公司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贷等金融违法活动。市财政、税务部门结合国家、省及兄弟 加强日常监管和年度检验;银监部门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以银行或银行业务名义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工作;人行分支机构要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帐户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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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监管部门。第二十二条 县区监管部门工作重点是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重大违规、违法行为的监管以及对融资性担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举报电话(邮箱)、举报信箱,并要求融资性担保公司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向公众公布。县区监管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媒体报道、公安、工商、金融监管等部门预警和 ...
//www.110.com/fagui/law_3850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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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监管部门。第二十二条 县区监管部门工作重点是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重大违规、违法行为的监管以及对融资性担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举报电话(邮箱)、举报信箱,并要求融资性担保公司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向公众公布。县区监管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媒体报道、公安、工商、金融监管等部门预警和 ...
//www.110.com/fagui/law_385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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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的要求,重点监管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一)非法集资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二)违反规定融入资金;(三)贷款利率超过司法解释规定的上限或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四)抽逃注册资本;(五)使用非法手段催债;(六)擅自开展新业务或跨县域经营。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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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哄抢财物等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加大非法金融打击力度。司法部门要重点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查处力度,特别要严厉打击以放高利贷为生的 、融资性担保、典当以及各类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以规范的民间金融组织挤压地下非法金融活动的空间。六、维护金融生态,为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环境( ...
//www.110.com/fagui/law_3866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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