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第十二条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挂靠、许可其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让、出租、出借 的方式确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1、单项合同估算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且项目总投资额小于3000万的;2、采用特定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3、实行方案竞选的;4 ...
//www.110.com/fagui/law_3319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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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项目可行性批准文件和工程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要求,保证工程勘察设计的先进性和可靠性。第二 条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以及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持有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专利、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剽窃、抄袭 ...
//www.110.com/fagui/law_331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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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省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授权书等著作权证明和相关合同等材料,依法办理登记。在本省出版境外著作权人的出版物的,省出版行政 和程序,由省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第十三条订立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
//www.110.com/fagui/law_3276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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