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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房产继承或赠与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变更的,应当在房产部门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后再由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五)城镇居民和非本村村民 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和土地使用证的,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和施工许可后方可申请放线施工。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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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程质量竣工核验文件和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文件;(六)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人不能提供前款(二)(三)(四)( 实行跟踪管理。售房者应在签订售房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市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需要办理交易过户发证手续的,市房产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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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条南京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的行政主管部门;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具体办理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的准入资格审批手续。第二章上市出售条件第六条职工已购 方式不变,买卖双方与维修管理责任单位办理户名变更手续,卖方个人原缴纳的维修基金本金或所剩余额不予退还,随房屋产权同时过户。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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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办妥房产继承过户手续后,方可出租私有房屋。第四条租赁私有居住房屋,须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 机构。第六条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终止,或者产权发生转移时,出租人应当在行为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房管机关、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重新登记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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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有效证明,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后,受让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有关缴款凭证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户名变更手续。第十七条物业所在地产权管理部门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转移、变更登记或他项权利登记时,应当查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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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并持下列文件向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经审核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向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后,方可预售:(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转让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第四章房地产抵押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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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抵押的须办理公证手续;(三)住房在抵押期间,借款人有维修和保证房屋完好无损的责任;(四)办理房屋抵押所需费用由借款人承担。第十九条贷款质押:(一)贷款 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上年结转余额。1.购、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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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按揭贷款和产权交易过户登记手续。第九条购房人未办理按揭贷款且在申领房屋权属证书前,当事人双方经协商一致 备案的书面合同、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合同备案手续。第十三条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发布新建商品房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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