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拍卖之。 第五节监护及收养事件 第71-1条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五条所定夫妻离婚有关对于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或负担之酌定、改定或变更事件,由未成年子女住所或 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辞任: 一、满六十岁者。 二、残废疾病执行监护者。 三、住所或居所与法院或受监护人所在地隔离,不便执行监护者。 ...
//www.110.com/fagui/law_16077.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