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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劳动局:现将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推广使用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文明用语和杜绝忌语的通知》(劳办发〈1996〉16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 .对不起!18.请原谅!19.没关系!20.很抱歉!21.客气!22.我们××××××的劳动监察员,依法对您单位进行例行检查。23.请依法配合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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