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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卫生许可证,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第九条城市供水企业和用户应当依法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双方 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三)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四)未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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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授予符合条件的城市供水企业。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供水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并对 维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尽快恢复设施正常运行,并向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城市排水设施发生需紧急处理的事故,管理单位不履行养护责任的,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 ...
//www.110.com/fagui/law_394467.html-了解详情
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公布。经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控制。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饮用水水源水质定期监测,为 特许经营企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获得城市公共供水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应当履行特许经营协议,按照供水行业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供水服务,在每年第一季度公布本年度 ...
//www.110.com/fagui/law_313831.html-了解详情
县(区)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批准或实施城市供水特许建设和特许经营。第六十一条 城市供水特许建设和特许经营项目按下列程序申请批准:日供水5万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六十二条 县、区辖区内已建成运营的城市供水设施项目的产权、经营权不得擅自转让。确需转让、临时接管的,须经县、区人民政府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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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对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停车场主体和经营者,由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第三十条 城市道路、桥涵、停车场、 进入共同沟,实行有偿使用,谁投资建设,谁经营管理。第三十四条 城市公共客运经营权,由市人民政府采用拍卖或招标等方式有偿出让或转让。已无偿取得经营权的 ...
//www.110.com/fagui/law_364206.html-了解详情
宣传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使用城市供水的,除建设城市自来水供应管道系统外,还应当按节水规划配套建设中水、海水和 设施。第二十条 从事非传统水资源经营,并以特定供水管道向用户供水的,可由水务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授予非传统水资源的特许经营权。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水量 ...
//www.110.com/fagui/law_326926.html-了解详情
等水利项目;(五)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七)供水、供电、 项目;(四)政府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主体的选择;(五)政府投资项目组建者的选择;(六)道路、供水、电力等由国家垄断或者控制的设施或产品经营权的选择。第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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