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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自动终止,号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无条件收回。第十一条机动车号牌实行“牌随走”原则,机动车因过户、转移、报废等其它原因,号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无条件收回。 牌。第十三条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在交齐全部款项后三个月内办理车辆上牌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使用权。满三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束后,号牌由公安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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