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的人; “公用部分”(commonparts)指─ (a)建筑物的全部,但不包括在土地注册处注册的文书所指明或指定专供某一业主使用、占用或享用的部分;及(由1993 业主之间的或有关该经理人和法团或建筑物各单位的业主而有的任何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不论胜诉与否),获得该法团或该等业主弥偿有关的讼费、 ...
//www.110.com/fagui/law_16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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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局"(Authority)指第3条所设立的市区重建局; "局长"(Secretary)指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由2002年第106号法律公告修订) "非执行董事"(nonexecutivedirector)指凭借第4条成为市建局董事会成员但并非执行董事的人; "城规会"( ...
//www.110.com/fagui/law_11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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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款所述的方式改动,建筑事务监督可向土地注册处递交针对该通知的适当的满意文书。(由2004年第15号第22条增补) 第25条建筑物用途的更改版本日期30/ 的任何公职人员签署和核证为真实文本、印刷本或摘录,则在任何法庭的刑事或民事法律程序中交出时,须被接纳为证据而无须再加证明,且直至相反证明成立 ...
//www.110.com/fagui/law_125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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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onparts)就一座建筑物而言,指附表1所指明的部分,但在土地注册处注册的文书所指明或指定专供某一拥有人或占用人使用、占用或享用的部分则除外 年第78号第7条) 第25条就罪行提出法律程序时可用的名义版本日期01/01/2000 在不损害与检控刑事罪行有关的其他成文法则的条文,以及在不损害 ...
//www.110.com/fagui/law_11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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