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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训练、识字教育外,其次为生活技能训练课程。 肆、适用对象 具就业意愿之失业外籍配偶(外国人与在中华民国境内设有户籍之国民结婚,且获准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者) 服务宣导单」:针对外籍与大陆地区配偶是否可工作、是否需申请工作许可、如何获得就业服务相关信息、受暴之外籍与大陆地区配偶是否可免费参加训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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