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之人个人的事由,不能作为构成不可抗力的事由。第一五八条不论票据规定保证行为的程序如何,持票人遭到拒付时,只要获得法院准许,即可采取保全措施对出票人、承兑人和 承兑人以外的其他汇票债务人。参加人在两个营业日内将其参加事由通知参加人。如因疏忽而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通知者,则应对由此而发生的损害负赔偿之责 ...
//www.110.com/fagui/law_14140.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