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注册合作社外,任何人等均不得以包括“合作”字样之名称经营或进行业务; 但本条并不适用于本条例开始实施时已使用其名称经营或进行业务之人士或其利益继承人。 (2)凡 继续违反本条期间,每天另加罚款二十元。 第五十七条 凡依本条例注册之合作社、公司条例及与职工会有关之法例均不适用。 第五十八条 凡下开人士 ...
//www.110.com/fagui/law_16492.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