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第11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项所称有辨别事理能力,系指有普通常识而非未满七岁之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而言;所称同居人,系指共同生活居住在一处者 由同居人或受雇人或接收邮件人员代收,应于送达证书上注明姓名及其与应受送达人之关系。 第12条应受送达人拒绝受领诉讼文书而法律上理由者,邮务机构送达人应 ...
//www.110.com/fagui/law_17911.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