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3年,但可再获委任。 (3)纪律审裁委员团成员可随时以书面通知向局长辞职。 (由1989年第244号法律公告修订;由1997年第362号法律公告修订;由 费用以及有法律责任支付该费用的人的姓名或名称,并可藉该证明书规定各人如何分摊该费用。 (2)第(1)款所提述的费用可包括─ (a)署长为进行该等工程 ...
//www.110.com/fagui/law_15459.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