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份书面资料连同前项计算机磁盘片,以挂号邮寄方式函送本局(来函上请加盖公司章),地址:100台北市天津街2号,行政院新闻局广播电视事业处第五科收; 。(检附本局核准公文、跑马灯申请单或地方政府核准公文左证、最近一年历次频道变更前后对照表。)9.是否针对收视户进行「频道安排满意度调查」?请详细说明调查情形 ...
//www.110.com/fagui/law_18129.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