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且羁押期间没有间断的,应以被告人实际被羁押之日作为其刑期的起算日,然后根据所判刑期确定其刑期的终止日。? 2、对于判决执行之日前未被先行羁押的,应以判决宣告之 间断(即俗称抓了放、放了又抓)的,或者被先行羁押后又取保候审的,应以最后次被羁押之日(取保候审的,即为宣判之日)作为其刑期的起算日,在此之前 ...
//www.110.com/fagui/law_231803.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