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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察期限内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考验期满,公安机关应当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人民法院。被假释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没有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情形,就认为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假释考验期满,公安机关应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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