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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房改住宅楼附属用房,如车库、杂物房等建筑物以及房前屋后空地、道路、绿化用地等属小区公共用地,只造册,不登记,在造册时,明确公共用地面积归小区所有 ÷共用宗地总户数;界址点测绘收费标准:326元/点。 六、按桂政发(2002)50号文有关规定,2003年7月1日起,凡没有办理住房用地登记、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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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不应划分在内。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开发小区用地,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与开发商及物业管理部门协商,合理确定用地范围,原则上主要 面积由分摊面积和独自使用面积两部分组成,没有独自使用面积只包括分摊面积。 2、购房者个人分摊面积计算 购房者个人分摊面积:共用宗土地面积X购房户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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