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辖本市中心城区、县城、建制镇(集镇)自来水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十六条供水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因供电部门计划停电或供水企业设备检修、工程施工等有计划的停水,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造成停水 ...
//www.110.com/fagui/law_257921.html-
了解详情
)加强对加工业、工业税收管理。税务机关在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需要供电部门、自来水公司提供纳税人与纳税有关情况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情况的,供电部门、 的管理信息 企业名称、资质等级、法人代表、营业证编号、联系电话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信息 合同备案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面积、造价、 ...
//www.110.com/fagui/law_121235.html-
了解详情
验收前,可自行或者聘请物业管理企业承担前期物业管理。工程验收移交后,由中标物业管理企业承担物业管理。开发建设单位对承建的物业项目,应当自移交之日起一 ,由自来水公司负责;总表至住户室内管道的维修养护,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自来水分表由业主负责。(四)住宅楼化粪池至住户室内排污管道的维修养护及化粪池的清运 ...
//www.110.com/fagui/law_54457.html-
了解详情
共同做好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监督工作。 第二章 污水处理费的征收 第五条 自来水用户和自备水源用户,凡直接或间接向城市排水设施或者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的 其用水量按抄表数计算;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或安装的取水计量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以及擅自拆除、更换取水计量设施的,按照工程(设备)设计取水能力或设备 ...
//www.110.com/fagui/law_307276.html-
了解详情
共同做好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监督工作。 第二章 污水处理费的征收 第五条 自来水用户和自备水源用户,凡直接或间接向城市排水设施或者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 用水量按抄表数计算;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或安装的取水计量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以及擅自拆除、更换取水计量设施的,按照工程(设备)设计取水能力或设备铭牌 ...
//www.110.com/fagui/law_306557.html-
了解详情
供水措施时,城市供水企业应当提前15日通知用户,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第三十条安装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设施必须定期清洗、消毒,水质要 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城市供水工程设计或者施工的。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自来水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五百元 ...
//www.110.com/fagui/law_85760.html-
了解详情
城市供水,必须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以下简称供水企业)以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向居民和单位提供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用水的行为。本 于开工前向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施工影响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安全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该保护措施应经供水企业同意。第二十 ...
//www.110.com/fagui/law_262854.html-
了解详情
避免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对新建住宅未按户安装水表者,自来水公司可以拒绝接水。(三)安装水表必须使用自来水公司指定的国家统一表型,以便于检查和维修 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可通过银行直接划拨,专户储存,用于开展节约用水工作和补助城市供水工程建设等开支。使用计划由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提出,经各市的城市建设 ...
//www.110.com/fagui/law_59724.html-
了解详情
细则。本细则所称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自来水供水单位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本细则所称自建设施供水, 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单位委托其他专业单位管理的,产权单位应与受委托的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单位,应当 ...
//www.110.com/fagui/law_337234.html-
了解详情
《重庆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规定,凡利用取水工程设施直接从江河(溪流)、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水资源费 失率。在2008年年底前使全市自来水管网漏失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加强供水管网、排水管网和再生水管网建设,逐步建成供水、排水、再生水 ...
//www.110.com/fagui/law_125711.html-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