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法律行为肯定是不一样的,在物权上是有一个行为的,所以萨维尼说交付也是一个独立的法律行为。为什么交付是一个法律行为呢?很简单,就是在合同生效以后,合同上 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时候,被判定为无效的规则,大家想一想这是一种什么法理意义和实践效果,请你们想一想!我们大家知道什么叫合同无效,无效就是不产生法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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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其抵押证书相当于德国的保全抵押,不适用于流通。债务证券是证券化的担保物权,是一种证券化的抵押权。债务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债务,担保物所有人与债务人 物权来说,以登记为公示方式则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 我国现行法对于权利质权的公示采取多元公示方式的立场。票据质权采取交付和背书共同公示的方式,[39]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71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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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其抵押证书相当于德国的保全抵押,不适用于流通。债务证券是证券化的担保物权,是一种证券化的抵押权。债务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债务,担保物所有人与债务人 物权来说,以登记为公示方式则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 我国现行法对于权利质权的公示采取多元公示方式的立场。票据质权采取交付和背书共同公示的方式,[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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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关于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善意取得制度仅适用于动产;另一种认为善意 有处分权人,则其转让为有权行为,不欠缺法律依据,自然无法适用善意取得。让与人为无处分权人,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让与人本来就无处分财产的权利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29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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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不但存在于债法中,而且也存在于物权法中,traditio(让渡、交付)是一项真正的契约,它包含了双方当事人关于当前转让(gegenw?rtige bertragung 物权变动规范模式定性为物权行为否定与公示大折衷主义,在前述新分析框架中,属于第四种规范模式,这是一种很有中国特色的规范模式。 【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869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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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对其债权进行的处分,而处分行为则是典型的行使物权的表现。故从这一现象来看,债权人对其债权也是一种支配权,即对债权的‘所有权’,故在 认为有价证券属于债权。但是有价证券本身又是一种有形之物,而且有价证券尤其是不记名有价证券的流通可以说是完全按照物权法的(动产以交付占有转移所有权)原则,故有价证券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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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中已包含了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故没有承认物权行为独立存在的必要,只把它视作一种观念存在。此时,登记和交付一般被认为是物权变动的特定要求。其实,登记和交付仍是 公信力,故这一学说也不能有效地解释这一矛盾。”(李永军:《我国民法上真的不存在物权行为吗?》,载《法律科学》,1998年第4期,第57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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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契约。其二,在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上,由于物权行为本身也是一种普通的意定法律行为,如果要确定地使物权发生移转,也必须借助公示手段让人知、 并不当然地发生物权变动。如果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有独立的物权行为存在(如交付产权证书的行为),可以使该行为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是如果涉及第三人时,为了维护交易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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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从物权公示制度的发展史看,物权公示方式不外乎占有或者交付、登记、标示三种类型。实际上,占有或者交付是物权公示方式的最直观最古老的形态,标示是变态 三种。其抵押证书相当于德国的保全抵押,不适用于流通。债务证券是证券化的担保物权,是一种证券化的抵押权。债务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债务,担保物所有人与债务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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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P40)在这里所要探讨的被物权化的是租赁权的第三种含义,可基于债务关系的支配权(如租赁权),由于其基础仍然是一种相对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以被称为 采取不出租或在承租人承诺租赁物一旦出卖则终止租赁关系时才出租,以正当性规避行为来柔化、消解制度刚性。法律所能做的,就是可以强迫其不能轻易解除关系,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7553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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