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只能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8]第二种观点认为,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失的罪过,既可以表现为疏忽大意的过失, 交通肇事犯罪人实施犯罪的机率,应当仿效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刑事立法的规定,在刑法中设立危险驾驶罪,或称为交通危险罪。[20]将服用毒品、麻醉药品或酒类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482.html -
了解详情
粹主义(Populism)倾向的刑事立法也因此有所抬头。[1]从我国刑事立法增设危险驾驶罪、严惩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过失犯罪成立准累犯等条款已能洞察:随着各种不可 犯之罪行,将被处以6个月以上、6年以下自由刑。根据德国刑法典,交通肇事罪最高刑不得高于5年有期徒刑。 [10]在我国,世俗的酒文化对醉酒驾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00800.html -
了解详情
能够防止该危险结果发生的。所以从一般的法的价值理念去考察, 对行为人此时的非难并不有悖于法的公平正义的价值观。这样只要是在适当的范围和合理的 驾驶人提高注意义务, 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在事故发生后能主动地履行其保护事故现场, 抢救事故受伤人员的法定义务。 四、交通肇事罪中适用严格责任应注意的问题 (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6172.html -
了解详情
,交通肇事的逃逸行为对被害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存在扩大的侵害或者加大侵害的危险,针对交通肇事罪的逃逸行为提高法定刑是可以理解的。正如张明楷教授所认为:刑法 的逃逸致人死亡呢?若忽视交通肇事罪的因果关系关系、对刑法责任与行政法责任不加以区分,将会进行如下的分析:张三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受害人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64445.html -
了解详情
,交通肇事的逃逸行为对被害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存在扩大的侵害或者加大侵害的危险,针对交通肇事罪的逃逸行为提高法定刑是可以理解的。正如张明楷教授所认为:刑法 的逃逸致人死亡呢?若忽视交通肇事罪的因果关系关系、对刑法责任与行政法责任不加以区分,将会进行如下的分析:张三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受害人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4478.html -
了解详情
双重罪过也相应产生于第一性环境和第二性环境。其中,第一性环境主要表现为交通运输条件或环境,比如在道路交通方面,机动车辆司机酒后驾驶,超速、超高、超宽、 ,原则上以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理即可。但是,肇事者行为若包含着剥夺被害人生命的现实危险时,以故意杀人罪认定更为合理。至此,笔者提出两条区分标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1941.html -
了解详情
者之间相互督促与提醒,以防危害事故的发生。是否存在共同的注意义务,是区分共同过失犯罪与同时犯的关键。如货车驾驶员A 与摩托车驾驶者B 由于各自违反交通 、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驾驶人逃逸的行为是一种事后行为,其指示行为本身并不对肇事行为产生影响,因而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作法欠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7455.html -
了解详情
的情况,而对这两种情形如果不能正确加以区分,势必会影响定罪量刑。肇事后逃逸是指肇事者在明知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下,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肇事现场, ,社会上影响较为恶劣。笔者认为,首先,从行政机关而言,对犯有交通肇事罪或严重违反交通法规造成重大影响的人,要予以吊销驾驶执照;其次,对多次违反交通法规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6855.html -
了解详情
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对于因吸毒驾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往往根据具体案情以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与违法行为都被视为是刑法中的不法,这种不法要求将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进行区分,从而认定行为人行为的构成要件符合性。不法的意义并不仅限于行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89106.html -
了解详情
交通肇事罪主体行人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主体的理由是:(1)《刑法》既然没有区分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和非交通运输人员,把本罪的主体扩大为一般主体,那就 肇事罪并不令人信服。因行人的违章行为导致他人驾驶的交通工具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5)如果把行人排除在本罪主体之外,就会使某些重大交通事故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57548.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