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揭著作中提到,“如果我们按照罗马法法源中债的概念去理解债,不需添加其他法则,只要再加上理智的引导,我们就会发现物权合同,发现所有权取得行为与法律基础合意是 有权将该财产出让给第三人,而第三人不论基于善意或恶意均可以取得财产所有权,这显然不符合民法的宗旨,而且有可能纵容原买受人非法转移财产,或与第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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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结。不过绝对物权行为理论也并非没有任何适用之余地。如果出卖人在尚未取得和平占有的情况下进行交付,按照绝对物权行为理论,这就应当解释为有不特定人对 中这种物权变动模式就十分必要和可行,我国不仅应当在民法中确立绝对物权行为的地位,而且应当在物权立法中采用“绝对物权行为”这种物权变动模式。 (原载于《法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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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予补偿。可见法律法规在认定违法建筑时并未将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包括在内,至少是两个并列的概念。 3、临时建筑期限届满可申请延长使用期限。根据《中华人民 有人,系指无又占有人。无权占有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立法例与民法理论上虽有认为恶意占有人对于占有物没有使用之权的情况,但此为我国《物权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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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责任。[14]但相反观点认为,恶意占有人在使用占有物的过程中造成物的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恶意占有人的赔偿责任应当是严格责任,即无论 立法模式密切相关。 在比较法上,例如法国、比利时、西班牙、意大利等国民法中,由于存在单一的一般条款,该条款并没有事先排除纯粹经济损失,财产损失与纯粹经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081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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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化;物权债权化 【写作年份】2010年 【正文】 一、物债区分相对性理论的生成 在传统的德国法系民法中,作为财产权的主要构成部分,物权和债权有着严格的界 的诸项权能中,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体现支配性的积极权能,比体现绝对性的消极权能更能反映物权的特殊意义内涵及其功能。在规定功能的概念意义上理解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5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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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在参与学习而已。 二、请求权之基础 (一)损害概念之澄清 占有人对于物有事实上的管领力的事实,是为占有。各国民法关于占有人与回复请求人之间的权利 赔偿责任规定,我国《物权法》第242条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244条规定占有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15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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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在参与学习而已。 二、请求权之基础 (一)损害概念之澄清 占有人对于物有事实上的管领力的事实,是为占有。各国民法关于占有人与回复请求人之间的权利 赔偿责任规定,我国《物权法》第242条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244条规定占有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334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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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规定的,所以将有关占有公信力之规定收入‘占有’一章中,是理所当然的。然而,在宁可把占有规定为占有诉权中心之日本民法中,和德国民法相同把公信原则作为 具有大的意义。在不采物权行为理论的立法,自然不存在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或者说,不存在“负担行为”的概念。而“处分行为”也当然不能成为法律行为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2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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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者排除说的各学说也对信赖保护说展开了反批判:(1)保护恶意第三人并不违反伦理。日本民法中的恶意一词仅指知道某件事情,与伦理意义上的善或者恶无关 公示要件主义,在逻辑上与公示对抗主义相矛盾。不完全物权变动说创造了不完全物权的概念,这种不完全物权不仅不能对抗第三人,而且可以同时为两个以上主体拥有,显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565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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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只有指示交付与之最为接近。 按照民法中的占有理论,占有依据不同的状态有不同的分类,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瑕疵占有和无瑕疵占有,自主 独特的法律传统,而在普通法里是没有物权这样的概念的,因而用物权来翻译title是不合适的。其二,法学是一门辞令严谨的科学。严格地说,凭证一词不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62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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