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无因模式,而确立建立在公示公信力基础上的不动产登记公信力制度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关键词:市场交易,物权行为,价值,物权立法《中国法学》2000年第2期 情况下,出卖人返还原物请求权是基于不当得利或是物权请求权,固然在效果上并无不同,但当受让人破产或出现其他财产不足情形,出卖人利益如何保护?况且这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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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承担责任。8.表见代理之效力如何?换言之,表见代理成立时,相对人是否还可以有选择权,从而按无权代理处理?有学者以为,善意相对人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 人返还不当利得。无权处分系无偿的情况下,因处分而直接取得法律利益的人也应对权利人返还不当得利。另外,向无权利人所为之给付对于权利人有效力者,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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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体系而成为一类特殊的、独立的请求权并规定于物权法,关键并不在于其权利性质本身如何,而在其是否具有脱离债权体系的必要性即法律价值。对此必要性的判断,则完全 状态为目的的请求权则不同: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成立以原物尚且存在为前提,而原物存在即财产利益存在,法律令原物非法占有人放弃不当利益,此对其并非为一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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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的。当然在法学理论上也提出了另一种解决这种返还不当得利人所得全部利益的方法,即把这种不当得利解释为一种不法无因管理,他们提出,“权衡本人 《中国物权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02-304页。)。这些理由也说明善意取得制度不能够替代物权行为理论,甚至如果不承认物权行为,其理论基础是很薄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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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竞合”,无从谈起。如果此处所谓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中的利益是指对标的物的占有本身,那么,不论占有人是善意还是恶意,无权占有场合都构成占有的不当 上,因此在谈判或缔约过程中,“资讯”的有无或正确与否便成为关键。但是如何利用法律规定去要求缔约人适度公开资讯是一个很大的学问。法律不能过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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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弃物权是客观存在,就是物权行为客观存在,立法不予承认 显然不应当。对此应如何认识?抛弃物权的确是客观存在,但抛弃物权构成物权行为,是客观存 在吗? 属善意,但基于某些考量设置若干例外,不允许善意取得;若采物权 行为的无因性,则在不当得利返还前,受让人取得动产的物权。[37]笔者认为,因中国现行法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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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在此情况下,所有人既可以要求返还原物,也可以要求其返还所获得的利益。正如德国学者Hedemann所指出的。不当得利请求权,对于一切不能圆满解决之情形 ,第三人在取得财产时基于恶意且具有过错,也能取得所有权,这根本不符合善意取得的宗旨。也正因为如此,我认为不宜采纳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而认为债权行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22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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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在此情况下,所有人既可以要求返还原物,也可以要求其返还所获得的利益。正如德国学者Hedemann所指出的。“不当得利请求权,对于一切不能圆满解决之情形 第三人在取得财产时基于恶意且具有过错,也能取得所有权,这根本不符合善意取得的宗旨。也正因为如此,我认为不宜采纳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而认为债权行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3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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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在此情况下,所有人既可以要求返还原物,也可以要求其返还所获得的利益。正如德国学者Hedemann所指出的。“不当得利请求权,对于一切不能圆满解决之情形 第三人在取得财产时基于恶意且具有过错,也能取得所有权,这根本不符合善意取得的宗旨。也正因为如此,我认为不宜采纳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而认为债权行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1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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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责任,其性质可认定为侵权责任。参照善意占有人的返还请求权可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竞合,恶意占有人的返还请求权可与基于侵权行为的回复原状请求权竞 行为关系处理,比较灵活,可以克服物权请求权封闭性的缺陷。对于因为自然力引起妨害如何处理?德国民法典第1004条规定的“不作为与排除妨害请求权只能针对违法的妨碍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0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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