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忘物”、“拒不退还”在理解上的不同,以致于在认定这类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此罪还是彼罪等问题上有着较大分歧,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 特殊主体非法占有其经营管理的国有、集体财物时,其行为就分别构成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而不是侵占罪。 由此可见,“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只应包括个人私有财物,而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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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骗取单位或者个人资金,同时构成职务侵占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的,属于法条竞合关系,应当从一 引号,是因为言者略存疑虑,欲作讨论。 值得讨论的关键问题是,职务侵占罪和金融诈骗犯罪是否成立法条竞合关系?如果主张成立的话,则不能不联想或回答下列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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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在原物已不能退还或交出时,拒不对所有人或占有人进行赔偿的,是否构成侵占罪?对于这些问题,刑法既无明确规定,目前刑法理论界也无人进行探讨。笔者认为, 罪同属于侵占犯罪的范畴,为什么将拒不退还或交出规定为侵占罪的要件,而不将其也规定为职务侵占罪的要件呢?无非是表明立法者认为,两者比较来看,一般而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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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引起注意,那就是如何认定单位的国有性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公司是否属国有单位?我认为,只有全资国有的才属于刑法上的国有单位,其他均属 村务活动中非法占有村集体财物,则属非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需要研究的问题很多,其中主体问题也还是远未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98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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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称之为创立大会说:有观点认为有无进行变更工商注册登记应作为国有企业改制是否完成的重要标志,具体日期以注册登记载明的时间为准,我们称之为变更注册登记说; 分别规定了不同罪名,如改制前侵吞国有企业财产的行为构成贪污罪,改制后的侵吞企业财产的行为则构成职务侵占罪,对此如何看待?我们认为,对以上三种情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671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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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称之为创立大会说:有观点认为有无进行变更工商注册登记应作为国有企业改制是否完成的重要标志,具体日期以注册登记载明的时间为准,我们称之为变更注册登记说; 分别规定了不同罪名,如改制前侵吞国有企业财产的行为构成贪污罪,改制后的侵吞企业财产的行为则构成职务侵占罪,对此如何看待?我们认为,对以上三种情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67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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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二 物基于委托或其他原因而由他人代管的,行为人如果非法占为己有,则应构成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他人遗忘的财物,财物的所有权虽然可能是国家或单位的,但遗忘 ...
//www.110.com/ziliao/article-9226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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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委托或其他原因而由他人代管的,行为人如果非法占为己有,则应构成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他人遗忘的财物,财物的所有权虽然可能是国家或单位的,但遗忘行为 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五、处罚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4675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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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委托或其他原因而由他人代管的,行为人如果非法占为己有,则应构成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他人遗忘的财物,财物的所有权虽然可能是国家或单位的,但遗忘 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处罚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236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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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管理他人财物的范围内,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才能构成普通侵占罪。将占有的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己有时,是否属于行为人的管理范围,可以用财物损失风险承担这一实质标准来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有经营中的财物的,当然应该按照职务侵占罪处理。第二种情况,在非公司形式的个体经营中,下位者(如店员)避开上位者(如店主)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741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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