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的故意。如果行为人以暂时剥夺他人权利的故意,将其财物据为己有,则不构成盗窃罪。从另一方面来讲,如果行为人有永久剥夺他人权利的故意,即使受害人的财产权利在事实上 在尊严和人格上受到的伤害、心灵上受到的创伤、肉体上受到的痛苦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在某种情况下,鸡奸给受害人带来的肉体痛苦甚至比强奸还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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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并盗窃他人计算机中存储的游戏点卡价值人民币1032486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盗窃罪。 6、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2017)苏0508刑初339号:2015年7月 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窃取快手币的行为 定什么罪? 作者:郑旺佳(广东法纳川穹律所) 你玩过快手、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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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辩,我的当事人的行为是不当得利,所以不构成侵犯罪、不构成盗窃罪、不构成什么罪什么罪。这个逻辑关系就错了呀!不当得利和刑法上的犯罪不是个 词 律师就说 如果这个行为也要定罪的话 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极大破坏要是定罪的话 这话有什么意义,那如果这样法官也可以反过来说,这个罪要是定了的话就是,违反了刑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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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最大的优势在于判断标准明确清晰,对于被利用者是否认识自己行为违法的判断并不是什么难事,因而能够使对间接正犯的认定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然而,此说存在以下问题: 认为,二个以上的人共同实现特定犯罪的场合就是共犯。例如,在共同实现盗窃罪的构成要件的场合,出于实现特定的构成要件的意思,二个以上的人共同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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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包括抢劫犯? 德国刑法[14]与日本刑法[15]规定的事后抢劫的前提罪名均仅为盗窃罪,抢劫行为人能否成为事后抢劫的主体,是个问题。德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 作为大前提,将上述盗窃犯罪事实作为小前提,就不难得出该行为符合盗窃罪构成要件的结论,又有什么理由认为这不能转化为事后抢劫呢?同样,骗取出口退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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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无法接受,是因为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弹性有限,仅从法律适用本身看很难说有什么错,但是却不符合实践中千差万别的情况。虽然刑法第63条第2款规定: )在ATM机上恶意取款,是通过银行的电子营业员交付而取得现金的,不可能构成盗窃罪,而属于信用卡诈骗。此外,我国刑法有必要增设使用计算机诈骗罪。张明楷教授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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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也要归宿于乙。到此为止,认定共同犯罪的目标与任务已经完成。至于乙应当承担什么具体刑事责任,则要根据乙的主观责任作出具体判断,甲的主观责任对乙不产生 ,所以不成立共同犯罪。然而,倘若不当共同犯罪处理,则不能认定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这是因为,倘若单独考察甲的行为,那么,只有当甲本人实施了符合盗窃罪的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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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失主的陈述、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证实,被告人王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王强还犯有 李某明到过这两个盗窃现场,却不能证实李某明何时到达作案现场、有无盗窃作案,以什么手段进行盗窃作案,是单人还是合伙作案,具体盗得什么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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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也要归宿于乙。到此为止,认定共同犯罪的目标与任务已经完成。至于乙应当承担什么具体刑事责任,则要根据乙的主观责任作出具体判断,甲的主观责任对乙不产生 ,所以不成立共同犯罪。然而,倘若不当共同犯罪处理,则不能认定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这是因为,倘若单独考察甲的行为,那么,只有当甲本人实施了符合盗窃罪的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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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的印象。 二、量刑情节 广州中院经过第一次开庭审理,最后判决被告人许霆盗窃罪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同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广东高院以事实 前后相差如此悬殊的量刑裁决,其判决理由究竟是什么?这些判决理由真的令人信服吗? 应当承认,假如许霆构成盗窃罪这一点是成立的,那么,法院对其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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