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减刑的适用是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可以减刑。 二、人身危险性在刑罚裁量中的影响 我国有学者提出量刑事实根据一元论,认为我国的量刑事实根据应当是社会 减小,说明教育改造有效果;人身危险性消失,说明教育改造的目的已达到。当然,刑罚执行也兼顾了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程度,这主要表现在刑事判决所确定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6684.html -
了解详情
刑,从而有别于那些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且不思悔改的罪犯。借鉴社会服务刑罚,采取开放式的劳动改造,有利于调动这些罪犯改造的积极性,并不违背我国的刑事政策。 刑罚体系完整性的基础之上,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也就是说通过对个别刑种及刑罚执行制度进行完善,吸收社会服务的因素,对其进行充实。对此,笔者试作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6230.html -
了解详情
位阶是不一样的,而法律又没有对其使用的情况作规定,这就造成了刑罚执行的不平等性和任意性。这样导致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加剧司法腐败。我们知道,在死刑 外,其他的自由刑都不是犯罪人人身自由永远剥夺,犯罪人最终要接触社会,所以自由刑执行过程中的人道主义就显得尤其重要。虽然我国在清朝末年就有了监狱改良的尝试,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1883.html -
了解详情
图分类号:DF6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6522(2002)02-0042-08刑罚适用模式不仅反映了一个国家刑事法律制度文明进步的程度,而且对社会的稳定 、无期、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看守所、少管所、拘役所等专门的刑罚执行机关执行,使罪犯处于与社会隔离的状况。我国和许多发展中国家均采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008.html -
了解详情
在制度建设方面对个体诉权的保障以及法律监督权的完善提出了建设性构想。 「关键词」刑事执行权,罪犯诉权,法律监督权 引言 “理想的法治,是通过法律实现的公共权力与公民 权相抗衡,从量上讲应把罪犯的实体权利作为一个基本参数。 在现实的刑罚执行过程中,行刑机关往往把罪犯的申诉行为视为不老实服刑、改造不好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483.html -
了解详情
。对减刑的适用是“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可以减刑”。 二、人身危险性在刑罚裁量中的影响 我国有学者提出量刑事实根据一元论,认为我国的量刑事实根据应当是 减小,说明教育改造有效果;人身危险性消失,说明教育改造的目的已达到。当然,刑罚执行也兼顾了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程度,这主要表现在刑事判决所确定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236.html -
了解详情
数学方式——报应主义为主要色彩的模式就越来越显现出它对犯罪行为给未来社会(刑罚执行之后)留下的混乱的无能为力。 1、贫富差距让被害人对自己的法益严重 扩大 当人体器官成为可交换财富以后,作为评价法学的时代,我们有理由在死刑执行,被害人法益与罪犯赔偿条件之间进行衡量与选择。显而易见,人体器官成为“财富”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980.html -
了解详情
的特定义务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该主体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在3至5年的时间内从事相关职业。2 设置,把犯罪人绝裂于正常的社会关系群体,极大程度地彰显了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刑罚功能,不仅使已然犯罪人难以再次犯罪,同时也使社会上其他潜在犯罪人感受到刑罚从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79273.html -
了解详情
刑。我国自由刑规定的最高刑期为15年,如果判处无期徒刑转化为有期徒刑的则最少执行25年。但是作为自由刑形式存在于我国环境刑法中的有期徒刑的刑期,大多数刑罚的 可以规定,如果行为人实施了环境刑法中规定的内容,实施了相关的环境犯罪,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或者被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实施环境刑法所禁止的行为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38201.html -
了解详情
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剥夺这些犯罪分子的政治权利,也是为了防止他们在主刑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利用这些权利再次实施犯罪。但是,未成年人犯罪则不同,一方面是 。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其在刑罚执行期间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有立功表现,因而适当减轻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09011.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