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同于实害,只是无法证明而已。10但是,就同一构成要件行为对法益的侵犯而言,具体危险必然重于抽象危险,或者说具体危险的不法程度一定重于抽象危险。例如,就杀人 的生命、身体等为内容的犯罪,故应注重行为对公众利益的侵犯;刑法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目的,是将生命、身体等个人法益抽象为社会利益作为保护对象,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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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起点。确定量刑起点时,应当充分考虑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的社会危害性。对于同时具有两种以上犯罪构成事实的,一般以危害更重的一种确定量刑起点,其他犯罪构成 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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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 构成事实的,一般以危害较重的一种确定量刑起点,其他作为增加刑罚量的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的社会危害性确定所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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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并未劫取到财物,应属于犯罪未遂。抢劫罪被刑法典规定在侵犯财产罪一章,按照客体对犯罪构成要件的解释机能,可以推知立法者是将财产权利作为 为了避免法外因素不当影响犯罪构成的判断,就需要将政策要素做规范性考量,从规范性角度分析和融入价值、政策等实用性因素。从理论上看,危害行为是否侵害法益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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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志上选择实现法不容许之危险的罪过。于是,危害行为对间接结果的作用,虽然在条件说中似乎无法切断,但是由于其受到介入因素的影响,并没有实现行为人已经制造 的刑法学理论并没有在犯罪构成的范畴内给予其一个合适的位置。 在有间接结果的具体犯罪过程中,行为人实施实行行为并未直接作用于行为对象,只是创造了介入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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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社会背景中,引发广泛、深远的社会影响,情理之中。笔者认为,尤为值得探讨的是福喜事件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理解带来的影响,以及如何认识在食品安全法衔接中 变动。 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核心行为来看,确实是发生在食品的生产、销售领域,《刑法》通过设定危险犯将犯罪构成要件的实现提前,通过提高刑罚实现对该类犯罪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795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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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为判断标准是解决问题之道。而客观归责理论就对行为进行了实质的界定,以制造法不容许的风险对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进行描述,用风险描述法益的侵害特质 与我国刑法中的危害行为是在人的意志或者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这一定义相吻合。只是考虑主观意志绝不意味着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可以影响行为的危险性。对比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435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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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构建罪数判断标准之际,就不能仅仅考虑犯罪构成客观要件中的危害行为,还要在其后,考虑犯罪客体以及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因为,只要我们不援用英美法系 主观意思不同会影响到定罪,其理论根基不明。 在折中说之中,持因果关系说的学者认为,牵连关系是以牵连意图为主观形式以因果关系为客观内容构成的数个独立犯罪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382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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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这导致了有些完全不具有公共危险的放火行为也可能符合犯罪构成。这一点与我国的醉酒型危险驾驶罪不同。首先,从立法上来看,对醉酒型危险驾驶罪明显不要求对 型的犯罪,受建筑物等放火对象所处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存在绝对不具有公共危险的放火行为。危险驾驶则是一种动态型的犯罪,不可能从事先绝对排除在道路上醉酒驾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996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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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解读认为严格责任是一种不问主观过错的刑事责任,即对某些犯罪的构成不要求一般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只要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导致了法律规定的 的条件。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在认定犯罪时,不仅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相当严重的危害或威胁,而且要求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和存在主观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927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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