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抢夺,乙却故意实施了抢劫。在这种情况下,抢劫罪和抢夺罪构成要件不同,但有部分重合关系,如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都获取他人财物。对此,甲 不属于共同犯罪中的实行犯过度行为。 参考文献 [1]周道鸾。刑法的修改与适用[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 [2]陈兴良。共同犯罪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1888.html -
了解详情
行为。由于共同犯罪人的身份不同,相互勾结犯罪的形式多样,因而长期以来,在刑法理论与实务界一直存在定性分歧意见。下面分别予以探讨。 关于内外勾结型共同侵占单位财物 (含金融诈骗犯罪)的行为特征。正如暴力与当场取财行为相结合成为抢劫罪一样,在法理上也不宜把抢劫罪与抢夺罪解释为法条竞合关系。如果把复杂危害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6469.html -
了解详情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专用的物品,也包括社会公共设施。本罪极易与抢夺罪、抢劫罪发生竞合关系。因为拿取财物,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故意的背后是 构成本罪。但第293条分别以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作为本罪客观方面四种行为的限制条件,即行为人寻衅滋事的行为只有分别达到情节恶劣、情节严重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6364.html -
了解详情
20] 可是,日本刑法对这些犯罪规定的法定刑完全相同。同样,在中国,诈骗罪与抢夺罪的行为样态不同,但法定刑并无区别。这充分说明,所谓的行为无 此罪,完全也有利于预防故意杀人罪;处罚盗窃罪,也有利于预防抢劫罪;如此等等。此外,结果无价值论主张对违法性进行事后判断,也只是指法官对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6166.html -
了解详情
20] 可是,日本刑法对这些犯罪规定的法定刑完全相同。同样,在中国,诈骗罪与抢夺罪的行为样态不同,但法定刑并无区别。这充分说明,所谓的行为无 此罪,完全也有利于预防故意杀人罪;处罚盗窃罪,也有利于预防抢劫罪;如此等等。此外,结果无价值论主张对违法性进行事后判断,也只是指法官对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5346.html -
了解详情
的犯罪对象,也是因实施犯罪行为后所得之物,侵财类犯罪如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诈骗罪等中,他人财物既是犯罪对象,又是犯罪所得之物。就商业贿赂 严重行为也有法可依。同时体现了刑法规范的严肃性。将犯罪所得理解为违法所得,不仅与刑法总则第64条关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的表述相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3637.html -
了解详情
的犯罪对象,也是因实施犯罪行为后所得之物,侵财类犯罪如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诈骗罪等中,他人财物既是犯罪对象,又是犯罪所得之物。就商业贿赂 严重行为也有法可依。同时体现了刑法规范的严肃性。将犯罪所得理解为违法所得,不仅与刑法总则第64条关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的表述相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3440.html -
了解详情
20] 可是,日本刑法对这些犯罪规定的法定刑完全相同。同样,在中国,诈骗罪与抢夺罪的行为样态不同,但法定刑并无区别。这充分说明,所谓的行为无 此罪,完全也有利于预防故意杀人罪;处罚盗窃罪,也有利于预防抢劫罪;如此等等。此外,结果无价值论主张对违法性进行事后判断,也只是指法官对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8286.html -
了解详情
同时,以“强硬”的方式拿要他人财物又破坏了社会秩序。所以,本罪极易与抢夺罪、抢劫罪发生竞合关系。因为拿取财物,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故意的背后 成本罪。但第293条分别以“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作为本罪客观方面四种行为的限制条件,即行为人寻衅滋事的行为只有分别达到情节恶劣、情节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488.html -
了解详情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专用的物品,也包括社会公共设施。本罪极易与抢夺罪、抢劫罪发生竞合关系。因为拿取财物,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故意的背后 成本罪。但第293条分别以“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作为本罪客观方面四种行为的限制条件,即行为人寻衅滋事的行为只有分别达到情节恶劣、情节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869.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