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义既然无法自圆其说,与其强调物权法定,再行承认仍有例外,不如采物权自由原则,则许多的物权法的难题也将迎刃而解。物权法定主义从现代法制来看,其存在的 ,公示实际上不是意思主义的产物,是德国法严格区分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模式下,对物权行为的表达方式。 (三)不动产交付的意义是什么? 在物权法理论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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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笔者之见,物权法定原则是不能动摇的物权法之一项基本原则。如果否定了该原则,则物权法的整个大厦将遭受崩溃的命运,物权与债权之区分的界线也将变得模糊, 研究。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要真正理解什么是日耳曼法的土地总有制度。如果我们未能真正理解日耳曼法的土地总有制度究竟指的是什么,我们即便用它来说明我国的农村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50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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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笔者之见,物权法定原则是不能动摇的物权法之一项基本原则。如果否定了该原则,则物权法的整个大厦将遭受崩溃的命运,物权与债权之区分的界线也将变得模糊, 研究。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要真正理解什么是日耳曼法的土地总有制度。如果我们未能真正理解日耳曼法的土地总有制度究竟指的是什么,我们即便用它来说明我国的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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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义既然无法自圆其说,与其强调物权法定,再行承认仍有例外,不如采物权自由原则,则许多的物权法的难题也将迎刃而解。物权法定主义从现代法制来看,其存在的 ,公示实际上不是意思主义的产物,是德国法严格区分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模式下,对物权行为的表达方式。(三)不动产交付的意义是什么? 在物权法理论中,主要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952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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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笔者之见,物权法定原则是不能动摇的物权法之一项基本原则。如果否定了该原则,则物权法的整个大厦将遭受崩溃的命运,物权与债权之区分的界线也将变得模糊, 研究。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要真正理解什么是日耳曼法的土地总有制度。如果我们未能真正理解日耳曼法的土地总有制度究竟指的是什么,我们即便用它来说明我国的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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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当地保证个人和团体追求利益行为的自由,即能够保证资源使用的效率。[10]民法奉行意思自治原则是理论上的共识,物权法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市场交易规则的范畴 年第3期。 [2]苏永钦:社会主义下的私法自治:从什么角度体现中国特色?《二十一世纪中国物权法的发展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01年版,未刊稿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18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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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这是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实际上也是我们理解什么是物权法的立法依据。其中所说的物,是指有形财产,即看得见、摸得着的 一年时间立法机关认识到,平等保护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本质和要求的体现,没有平等保护原则也就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以说物权法上的其他条文和制度都可以让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34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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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保证个人和团体追求利益行为的自由,即能够保证资源使用的效率。[10]民法奉行意思自治原则是理论上的共识,物权法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市场交易规则的 年第3期。 [2]苏永钦:“社会主义下的私法自治:从什么角度体现中国特色?”《“二十一世纪中国物权法的发展”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01年版,未刊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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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体现。应当说物权和债权整体之间的区分确实是存在的,而且在理论上也是清晰可见的。但是就物权法和债权法的某些具体制度而言,简单地划定一个理论上 合流”。[35]现代社会之现代性,真得已经使物权与债权的区分“毫无必要”?在物权与债权的关系问题上,现代社会究竟发生了什么重大变故?显然,物权与债权的界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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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企业的法人所有权;三、国家对股份享有的所有权与企业对实物享有的所有权相应存在,传统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如不作新的解释就不能适用,所谓新的解释就是 不明的财产一律收归国有,只能发生在特定情况下,是由国家的特殊地位决定的,不是什么特别保护。一项财产不知是个人、集体还是国家所有,归代表所有公民、集体组织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90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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