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威胁人们的身心健康,败坏社会风气,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危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组织卖淫的犯罪对象是“他人”,不是指一个人,而是指多人。根据我国有关 牟利,而是出于别的目的,如有些饭店或宾馆等单位为了招揽生意,有些企业组织妇女卖淫以达到推销产品、兜揽业务的目的,也有的是出于玩弄妇女以满足其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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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活动。如一些按摩院、发廊、酒店的老板,公然唆使服务人员同顾客到店外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从中收取钱财,或者以提供服务为名,向顾客提供各种名义的陪伴女郎, 、帮助作用的行为。如为“老鸨”充当打手,为组织卖淫活动看门望哨等。这种“协助组织他人卖淫”活动也是组织他人卖淫活动中的一个部分,但其行为的性质,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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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者采取各种手段纠集卖淫人员,纠集的方法包括招募、雇佣、强迫、引诱、为多次卖淫而容留等。其次,组织卖淫的行为既可能是暴力性、欺骗性的、也可能是非暴力、非欺骗性的,因为社会上有一些自愿从事或者已经从事卖淫活动的人员,组织者只需提供相应的条件,就很容易纠集到卖淫人员。在纠集卖淫人员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203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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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者采取各种手段纠集卖淫人员,纠集的方法包括招募、雇佣、强迫、引诱、为多次卖淫而容留等。其次,组织卖淫的行为既可能是暴力性、欺骗性的、也可能是非暴力、非欺骗性的,因为社会上有一些自愿从事或者已经从事卖淫活动的人员,组织者只需提供相应的条件,就很容易纠集到卖淫人员。在纠集卖淫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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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指示、安排,所处地位较低,发挥作用较小的行为人,可认定为从犯。组织卖淫行为人可以被认定为是从犯。我国刑法中没有明确“正犯”概念。理论认为,我国刑法 犯罪参与人采用了双层次划分。首先,根据参与人参与类型或分工不同,划分为正犯、组织犯、教唆犯、帮助犯;其次,根据参与人参与程度或作用不同,划分为主犯、从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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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指示、安排,所处地位较低,发挥作用较小的行为人,可认定为从犯。 组织卖淫行为人可以被认定为是从犯。我国刑法中没有明确“正犯”概念。理论认为,我国 犯罪参与人采用了双层次划分。首先,根据参与人参与类型或分工不同,划分为正犯、组织犯、教唆犯、帮助犯;其次,根据参与人参与程度或作用不同,划分为主犯、从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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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具有明显的组织性,行为人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或者数种行为,就可认定其实施了组织卖淫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中,只有组织者、协助组织者构成犯罪,被组织者不构成犯罪,而犯罪集团的成员,无论是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只是实施共同犯罪的行为,都构成犯罪;(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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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追诉。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玉992·12·11 法发[1992])42号 也可以是一个人,关键要看其在卖淫活动中是否起组织者的作用。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对被组织卖淫的人有强迫、引诱、容留、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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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许某。2007年12月24日,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以许某等人涉嫌组织卖淫罪为由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本案还涉及其他多项罪名,均与 不难区分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对此进行了专门解释:“二、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0981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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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帮助犯是没有具体参与实施本法分则规定的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实行行为的人员,在组织卖淫犯罪中,构成要件的实行行为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 组织他人卖淫罪,有时很难掌握。我们认为,实践中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把握协助组织卖淫罪与非罪的界限:(1)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协助组织他人卖淫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002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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