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在公证或公益赠与合同中,则并无此项撤销权。也就是说,后一类赠与合同在价值上与前一类赠与合同有不同的考量,无法在概念上类推适用要物 2006年版,第304页。 [21][22]参见陈小君、易军:《论我国合同法上赠与合同的性质》,《法商研究》2001年第1期。 [23]Vgl.Hencke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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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价值限度内履行义务。因为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仅负有履行赠与的义务,而且要在合同所附义务的范围内对赠与标的物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如果不允许赠与 除斥期间为1年。我国现行《合同法》第192条第2款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笔者认为,法律为了督促赠与人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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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的一切义务,不仅对受赠人不公,而且有违赠与合同的初衷。 三、赠与人的撤销权及其限制 上文论述了承认赠与合同诺成性和合理与合法因素,下文想引出 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造成不公。因此必须明确,并且同等地重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才能使法律有序公正地运行。 「注释」 相关文章有张彩云:《论赠与合同的性质》,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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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并没有转移给张某,依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与人软件公司有权撤销赠与合同,撤销之后,合同即丧失效力,张某将该房屋转让给杨某,属于 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4-48页。 [5] 李建华 许中缘:《论物权变动的交易便捷与安全原则》,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年第1期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29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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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并没有转移给张某,依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与人软件公司有权撤销赠与合同,撤销之后,合同即丧失效力,张某将该房屋转让给杨某,属于 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4-48页。 [5] 李建华 许中缘:《论物权变动的交易便捷与安全原则》,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年第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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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的一切义务,不仅对受赠人不公,而且有违赠与合同的初衷。 三、赠与人的撤销权及其限制 上文论述了承认赠与合同诺成性和合理与合法因素,下文想引出 实际的执法过程中造成“不公”。因此必须明确,并且同等地重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才能使法律有序公正地运行。 「注释」 相关文章有张彩云:《论赠与合同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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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从数量而言,撤销权的 ,民法中的撤回可定义为:非即时生效法律行为之行为人停止追求实现效果意思;民法中的撤销可定义为:使生效法律行为自行为完成时起不生效。 这一定义是否适用民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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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从数量而言,撤销权的 民法中的撤回可定义为:非即时生效法律行为之行为人停止追求实现效果意思;民法中的撤销可定义为:使生效法律行为自行为完成时起不生效。 这一定义是否适用民法的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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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义务赠与,也称附负担赠与,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 附义务赠与作为一种特殊的赠与,在 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根据合同法的上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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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撤销权、意思表示瑕疵的撤销权、赠与人的撤销权等[8]。这次《物权法》中对业主撤销权的规定,则是对撤销权范畴的又一次扩充。此外,《物权法》 意志、意思的表现形式,其形成过程和结果主要受合同法律及其物业管理法规、规章的约束和调整,合同的撤销权当然属于合同当事人,而不是单个业主,如果业主团体决定撤销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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