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德国是1968年布鲁塞尔公约的缔约国,公约自1973年2月1日起对德国生效。此外,1978年关于丹麦、爱尔兰与英国加入1968年布鲁塞尔公约的《卢森堡 。因为在本案中,原告的请求是基于婚约解除(德国民法典第1301条)后产生的不当得利(德国民法典第530条)返还请求权。然而法院并未进一步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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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但有时案例的问题是”此案的法律状况(Rechssflage)如何“?此时一般需先从民法典设定的特别合同关系出发,比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如不合适,就去寻找 到占有权(澳门法1183及1184条,尤其是德国民法典986第一款第一句),而占有权也可以从合同或无因管理中产生,所以要先分析合同与无因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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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项独立的权利,而是特种债权所特有的一种特殊效力-优先受偿效力。德国民法典没有相应的优先权制度,“其主要规定让于破产法,惟以法定质权之名, 16],特别是衡平法上的留置权(Equitablelien),它不须对留置财产的实际占有即可产生,其标的通常为不动产,而且在留置财产被转让的情况下,留置权人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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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标的,“一般的术语是产生于罗马动词‘prestare’的‘给付(prestazione)’”〔15〕。1896年颁布的德国民法典和我国民国时期颁布的民法典,都将债的标的高度 法将债务与责任合而成为债务的观念,对其他国家有较大影响。德国普通法时代初期沿袭罗马法思想,对债务与责任不加区别。后来受日耳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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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绝对主义﹐而从十八世纪中期就陆续在许多欧洲国家开始摸索、尝试的民法典﹐其中无疑要以一八○四年的拿破仑法典﹐无论在理性主义价值的展现上或立法 体系化的追求更被视为当然,被冠上「法学实定主义」之名的德国民法典[10],其主要贡献即在于把潘德克吞学说(Pandektenwissenschaft)的纯净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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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但是,任何移植都必须考虑所扎根的土壤,英美法乃建基于特别的法官产生机制、法官的较高素质以及独特的陪审团制度的法律体系,脱离这些因素简单照搬,移植 法律出版社2003.4(中译者序)。 [3] (德)弗兰克·闵策尔。求大同:德国民法典立法的成果和错误。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1期。 [4](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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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必要性而言不是难题。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说明。 (一)从民法典的篇章结构看 德国民法典把债作为一编,开首便规定债法总则,顺理成章。中国 的请求权是人格权的有机构成因素?是人格权的作用?与人格权不可分离吗? 赔礼道歉请求权主要产生于人格权遭受侵害的场合,的确是事实,不过,其他场合也时有发生。可见它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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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2条和第1383条一般条款的保护范围过于宽泛的弊端,也突破了《德国民法典》第823条和第826条一般条款的保护范围过于狭窄的困境,一方面最大 做法是:《侵权责任法》对商事侵权责任做一般化规定。同时为了适应新型侵权不断产生的社会实践,还必须对商事侵权行为做出类型化的规定[5]。以证券侵权责任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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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是将侵权行为、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都纳入债的范畴,以至于《德国民法典》等法典中的债权总则内容十分复杂庞大,从立法的科学性上说,其中许多内容 效果。例如,欺诈行为只要不侵害国家利益,受欺诈者愿意接受欺诈后果的,也可以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在法律行为制度中,不仅要规定有关法律行为的概念、生效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830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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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必要性而言不是难题。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说明。 (一)从民法典的篇章结构看 德国民法典把债作为一编,开首便规定债法总则,顺理成章。中国 的请求权是人格权的有机构成因素?是人格权的作用?与人格权不可分离吗? 赔礼道歉请求权主要产生于人格权遭受侵害的场合,的确是事实,不过,其他场合也时有发生。可见它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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