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关键词:破产法,疑难问题 一、中国破产法的发展概况 中国现行的破产法律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中建立起来的。新中国统一的破产 同时辅之以少量专业人员,并未对清算组人员的选任资格和条件做出规定,这样,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务中就容易出现破产清算组在法律上的地位如何,是否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167.html -
了解详情
受到很大限制),在身份上便有重大区别。此外,企业的代表机构也发生变化,原破产企业的权力机构、代表机构等各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厂长、经理等,终止原有职权活动,丧失对外代表破产企业的权利,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并由其代表破产企业对外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批复,企业被人民法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13019.html -
了解详情
明确规定,公司终止、解散应当进行清算。在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清算主体组织清算组对其进行清算,这是法定义务。当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未能清偿债务成为被执行人 企业已资不抵债的,如债权人会议不能就清算问题达成协议,清算组应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清算组应向破产清算组移交财产及相关资料,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22993.html -
了解详情
物品。破产企业的对外法律关系及业务往来邮电等,也应移交清算组处理。在破产宣告后,破产企业对其财产所作的一切处分、签署的各种合同等法律文件一律无效。 国家行使权利,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实际享有对财产的最终处分权。如果破产宣告的效力仅及于企业,不及于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破产财产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13021.html -
了解详情
是一个新程序,破产法司法解释实施三个多月来,各地法院在实践中对受理破产案件审判监督的职能部门却存在着不同的认识。针对这一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程序权利进而损害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解决权利纷争主要针对清算组与相对人的纷争。清算组作为债务人代表,确认破产债权、破产财产,承认别除权、取回权,委托评估拍卖,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011.html -
了解详情
上述的分类;其二,法定的诉讼担当分为两类,一类是吸收型的诉讼担当,如破产管理人担当破产人的诉讼,一类是对立型的诉讼担当,如债权人代位诉讼。〔17〕 。根据有实体权利主体资格必有诉讼实施权的观点,破产清算组也必然有担当破产人诉讼的权能。破产企业涉诉,由破产清算组作原告或被告,无论是胜诉或败诉,所获判决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776.html -
了解详情
) 破产财产的清查、评估、变现过程不完善 首先, 存在无效行为转出、藏匿的资产, 导致清查工作进行艰难。某些破产企业为了逃避高额债务, 在破产宣告前, 会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地转移、藏匿资产, 清算组工作人员一不小心就会低估企业的资产, 更有甚者达到无产可破的地步。 其次, 破产财产在评估、变现过程中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42094.html -
了解详情
之阙如,致使债权人会议在实践中沦为橡皮图章,只能对清算组自行确定的清算方案走走过场而已。 (五) 对破产欺诈行为主体定义狭窄,缺乏关于惩治债权人欺诈行为的规定 侵犯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侵犯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由此可见,破产欺诈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它一方面侵犯了国家的经济管理秩序,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86005.html -
了解详情
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这样使政府官员成了破产清算组的主要成员。第42条规定了对破产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分,破产 才有权依法定程序作出。 (六)扩大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承认自然人有破产能力。 我国宪法第16条规定: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85089.html -
了解详情
法院普遍存在的执行难问题,其中一部分案件就是因为当事人(不具备法人资格)事实上已经破产根本无偿还能力,而积存在法院不能执结,造成执行难。如果赋予这些当事人 属于破产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并可进行其他必要的民事活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2862.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