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普通法的特征。如在李迪川(Li-TitChuan)[1972]HKLR71案中是这样下定义的:共犯是在犯罪进行中的任何时间里以某种方式和其他犯罪者合作犯罪的人 的规定没有注意到间接正犯与正犯的本质不同,无视了两者之间的本质区别,因此是不科学的。 (三)关于共同犯罪与犯罪人身份问题 现实中常有这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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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起来非常困难。对这类共同受贿如何定罪处罚,应当引起我们关注。 国家工作人员与家属共同受贿,是一种复杂的犯罪现象。由于行为人之间的关系特殊,检察机关难以 特殊身份的国家工作人员与不具有特殊身份的家属能否构成共同受贿犯罪,有两种不同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1997年刑法对贪污罪共犯予以保留。刑法第三百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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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共犯论处。据此,共犯的主观故意应以共谋为要件。何谓共谋 嫌疑人主体的书面材料,包括身份证、户籍证明、干部履历表、职务任命书、职权证明等以及共犯的身份证明材料; (2)证明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性质的机关、企业、事业的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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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激化,共同犯罪现象增多,资产阶级需要加强刑事镇压的产物。它完全否定共犯与正犯的区别,否定共犯这一犯罪形态的存在是不符合共同犯罪的实际情况的。由于其 的人犯任何罪的,不能成立教唆犯,而成立间接正犯,应当按照间接正犯从重处罚[14] (第24 页)。 关于共同犯罪与身份。马克昌教授认为,凡无身份者能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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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 (3)其他。 不具有上述特殊身份的一般公民与上述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 或者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现就这类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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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教唆犯罪现象的不断增多,对教唆犯的定罪量刑才成为学界关注的一个重要理论与现实问题,相应地,关于教唆犯性质的各种学说应运而生,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以下 保护与人权保障机能二者并重的方向发展。因此,针对封建刑法的干涉性、身份性、恣意性和残酷性,刑事古典学派从客观主义出发,建立了刑法客观主义理论。共犯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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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犯外,其他如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和不具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身份的人相互勾结,以实施保险诈骗为目的,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 造成了实际损失的情况下才构成保险欺诈犯罪……因此,是否取得保险金只是保险欺诈罪与非罪的界限,而不是保险欺诈行为成立与否的条件”。我们认为,上述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259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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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类型的规范要素,应当限定为亲子、建筑物的所有者、租用者、管理者这样的,基于身份关系、社会地位而在社会生活中持续性地负有保护、管理义务的场合。[28] 但是, 案件中,故意的作为犯与不作为犯处于不纯正竞合的关系。其中,有学者认为,二者处于法条竞合中的补充关系;有学者认为后者属于共罚的事后行为;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995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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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类型的规范要素,应当限定为亲子、建筑物的所有者、租用者、管理者这样的,基于身份关系、社会地位而在社会生活中持续性地负有保护、管理义务的场合。(28) 但是, 案件中,故意的作为犯与不作为犯处于不纯正竞合的关系。其中,有学者认为,二者处于法条竞合中的补充关系;有学者认为后者属于共罚的事后行为;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993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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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将共犯首要分子与其他参与者规定不同的法定刑,目的在于对犯罪人进行区别对待,惩办首恶,划分重罪 较弱。不同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是,在特定聚众犯罪之后,聚众犯罪首要分子的身份就不再存在,首要分子对聚众犯罪的参与者的支配力也就不再存在。这种支配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0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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