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836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当合同一旦被宣告不成立之后,有过失一方当事人则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赔偿另一方当事人所遭受信赖利益损失。由于合同成立主要涉及当事人,而不涉及到国家 :中国合同法中若干法律问题载于红枫网站 ⑤参见王全弟、孔向荣合同成立生效区别载《民商法学》2000年第12期, 第41-42页 ⑥参见程合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6263.html -了解详情
过失责任即为自承损失原则例外典型。由此可见,缔约过失责任适用是有一定条件,即有可归责于他人事由[46]。因此,无效合同中有 页。上述学者有的在合同解除时进行论述,然而正如本文一再强调,无效合同合同解除具有溯及例情形没有实质性区别,因而本文认为上述观点可以适用于无效合同恢复原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0156.html -了解详情
这点上对管理方而言,十分不利。从《合同法》角度而言,前述业主行为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 ,后者以毛利润为准,为了避免后期业主管理方就此发生分歧,建议详细约定相关计算依据和支付期限,同时约定相应违约责任。相比而言,参与投资型委托经营管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3843.html -了解详情
损失较为困难。如不能举证证明对方在签订立约定金合同时有过错立约定金合同无效损失,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则无事实依据,无法实现致主合同无效责任一方 、刘言浩编著:《担保法典型判例研究》,第285页。 [5]王利明:《违约责任论》第44-45页。 [6]同上第56页。 [7]王利明:《违约责任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8828.html -了解详情
授权一方当事人如何抉择,对方当事人都必须接受。 (二)半强制性规范区别 授权一方当事人规范也不同于半强制性规范。半强制性规范承载肩负着贯彻特定社会公共 在合同成立前可以更加充分地考虑诸如是否订立合同、和谁订立合同以及订立什么内容合同等等问题。 (2)关于缔约过失责任规范(第42条)。缔约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2325.html -了解详情
。当合同一旦被宣告不成立之后,有过失一方当事人则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赔偿另一方当事人所遭受信赖利益损失。由于合同成立主要涉及当事人,而不涉及到国家 :中国合同法中若干法律问题”载于红枫网站⑤参见王全弟、孔向荣“合同成立生效区别”载《民商法学》2000年第12期,第41-42页⑥参见程合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1356.html -了解详情
侵害合同缔结行为是以合同尚未成立为前提,它不可能适用违约责任,同时,它又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和缔约过失责任有所不同。因此,我们有必要运用侵权行为法来调整 承认权、选择权、撤销权、解除权等都属于形成权。⑾形成权支配权区别就在于形成权享有人不需要他人协助就可以实现其权利。⑿要约发出后,受要约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626.html -了解详情
有效或成立结果,是因合同成立而带来利益。由此而来,信赖利益亦属将来利益。唯一区别表现在“信赖”和“希望”字眼上。在将两种利益均解释为将来利益 规则作为一种新鲜血液注入契约法躯体之中。大陆法系缔约过失责任,无论对信赖利益保护,还是该责任发挥功能领域-契约侵权中间领域都已表现出英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665.html -了解详情
有效或成立结果,是因合同成立而带来利益。由此而来,信赖利益亦属将来利益。唯一区别表现在“信赖”和“希望”字眼上。在将两种利益均解释为将来利益 规则作为一种新鲜血液注入契约法躯体之中。大陆法系缔约过失责任,无论对信赖利益保护,还是该责任发挥功能领域-契约侵权中间领域都已表现出英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077.html -了解详情
表意人享有撤销权相同,则可能发生缔约过失责任,而若其解除权相似甚或相同,则可能产生违约责任。事实上,我们主张,赠与人行使任意撤回权时造成受赠人信赖利益 哲社版)》199年第4期。当然,我国不赞成作者将受赠人请求权基础确定为缔约过失责任观点。[29]邱聪智:《债法各论》(上册),台湾1994年版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655.html -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