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452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用地第一节土地使用权出让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第二节土地使用权划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99361.html -了解详情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88743.html -了解详情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用地第一节土地使用权出让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第二节土地使用权划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6304.html -了解详情
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第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第二节土地使用权划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1211.html -了解详情
《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第27条规定,认定为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仅以该合同涉及土地划拨用地主张认定 )第139-142页。 21 案件判决生效后,划拨土地经有批准权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当事人以此为由主张合同有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51421.html -了解详情
辑)第139-142页21、案件判决生效后,划拨土地经有批准权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当事人以此为由主张合同有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变更为国有土地,该利润分配条款按无效处理。(执笔人:于蒙)索引:《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64辑)第145-150页34、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61146.html -了解详情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 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24870.html -了解详情
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89882.html -了解详情
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69553.html -了解详情
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69552.html -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