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的理由。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虽无优劣高下之分,但英美法是判例法,不适于依立法方式予以继受。其所以不采法国民法而采德国民法之主要理由,系德国民法典公布在后,其立法 总核之。其兴革诸政,大都由上下两议院议妥,而后经枢密院呈于君主签押施行。故一事之兴,必经众人之讨论,无虑耳目不周,一事之行,必由君主之决成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85037.html -
了解详情
原则、附随义务等。 [22]德国民法中的法律行为基础丧失、法国民法中的非常损失规则、英美法中的契约受挫、意大利民法中的给付负担过重等等, ,1993:127-131. [24]笔者以情势变更原则为关键词对北大法宝搜集的截止《合同法》施行日期间的案例与裁判文书进行了全文检索,检索到民商经济方面的判决书7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79340.html -
了解详情
期,并为此付出缔约成本。[23] 3.破坏交易预期 第24条名为释法、实为立法,其溯及适用于施行前发生、施行后提起的诉讼,将严重破坏纠纷发生时的交易预期。因为,非解约 ),必须依诉讼程序行使才能发生效力。(德)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邵建东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页77。也有将形成抗辩权译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79327.html -
了解详情
先卖义务人之间的买卖即按照先卖义务人与第三人约定的相同的条款而成立。在德国民法理论中,一般认为这种先买权性质上属于形成权,即依权利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就 共有人与承租人分别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原共有人优先。但因这一司法解释并未正式施行,所以尚不能以此作为裁判的依据。不过,在我国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中,倒是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3728.html -
了解详情
范围还包括物权。 而异议登记在于保全经登记不动产物权的登记请求权,德国民法称之为登记订正请求权。查《德国民法典》第 899条可知异议登记为更正登记之辅助,二者所 ,第251页。 [9] 1935年,南京政府曾颁布《土地施行法》,该法第27条,29条效仿德国民事立法,规定有异议登记,在 解释上,保全物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2237.html -
了解详情
有相反规定外,质权和抵押权优先于优先权。一般优先权均优先于特别优先权。[13] 德国民法认为优先权不是一项独立的权利,而是特种债权所特有的一种特殊 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1996年3月10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分别确立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优先权和民用航空器优先权。可以说,沉睡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0202.html -
了解详情
在中国台湾地区,相比大陆,自民法施行以来,最高法院所著判例达72则,相关判决数以千计,累积甚为丰富宝贵的经验及智慧,使不当得利法成为活的法律。(28 理论于不当得利制度一直有着深刻的联系。不当得利制度的完整概念最早诞生于德国,德国民法设立不当得利制度的初衷是对以物权行为无因性为基础的物权法秩序的修正。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8306.html -
了解详情
继续遵循了上述民法典的立场,以有偿转让为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1994年起施行的《魁北克民法典》第1022条规定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仅适用于第三人有偿取得 德]迪特尔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M].邵建东,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11][德]迪特尔梅迪库斯.德国债法分论[M].杜景林,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0487.html -
了解详情
),我台湾民法(757条)均直接为此规定。其他多数立法例,依民法及施行法之规定,间接的示此主义。盖物权之效力,若许无限制的增加种类,则有害交易安全, 的第4项理由。此论认为,物权法定通过对于特定物权体系的强制确立,特别是在德国民法上,通过对(罗马)自由式所有权及其相关物权的确认,使其在财产权结构上发生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6027.html -
了解详情
明确规定在我国1999年公布的合同法中,这里就后者稍作介绍。民法典第424条(仿照德国民法第554条)规定:租赁物为房屋或其他供居住之处所者,如有瑕疵, 租金依法提存,也不得以迟延论。如果法院发觉出租人或承租人在《战时房屋租赁特别法》施行后,仍向承租人或次承租人收取小租顶费或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除得依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3025.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