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4]其结果将导致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几乎没有存在的意义。考虑到登记错误较多地出现在不动产登记实践中,在发生登记错误情况下对第三人的保护 的情形,也有可能是双方虚构合同关系,实际上规避了法律的基本要求,不符合善意取得保护善意第三人的目的。因此,在适用善意取得时,必须实际支付一定的价款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1297.html -
了解详情
其所有人把物让与他人占有,而他人把物让与善意第三人的,善意第三人即取得所有权,原所有权人只能向原占有人主张权利。这就是现代意义上的善意取得制度的 道德上的考虑。在物品系由原权利人依自己的意思转由无权处分人占有的情况下(这是大多数国家民事立法对善意取得适用范围所附加的限制),原权利人与无权处分人之间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3200.html -
了解详情
法律对策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给善意第三人带来不利的弊端,该制度是绝对没有善意取得制度在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以及交易安全那么充分和完善, 于善意取得制度呢? 在各国立法和学界对此还是存在一定的争议。各国对于动产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范围限制的规定大致相同,如对法律禁止流转或限制流转物、赃物和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2022.html -
了解详情
对抗第三人。另外,物权发展到现代,已经是有限制的绝对权,在善意取得制度中,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和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真正权利人的物权都不能对抗第三人, 在所不同。实质审查制有以下两个主要弊端:第一,由于进行实质审查,审查的范围和力度都相当大,登记机关的审查费用很高而且手续繁冗,需要花费当事人大量的金钱和精力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327.html -
了解详情
交易的公示主义和外观主义,这些都体现了对交易安全和善意第三人的保护,保护交易的安全已成为现代民商法的整体发展趋势。因此,构建隐名投资人、显名投资人与第三 有权要求显名投资人在隐名出资不实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显名投资人不得以隐名股东为实际股东予以对抗。2、第三人有正当理由未知晓登记的,或相信隐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166.html -
了解详情
;二是委托人自己为受益人(自益信托);三是委托人和第三人均为受益人的情形,姑且称为混益信托;四为受益人范围明确、具体的公益信托。结合上述四种信托形式看,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4条规定表明如质权人(善意第三人)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则出质人虽对质押物仅享有所有权中的占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359.html -
了解详情
在法理上捉襟见肘,在实践上也难实行。而债权形式主义(折衷主义)一方面具有纯粹意思主义的优点,另一方面也克服了其不足。首先,它将物权变动规定为债权意思表示的结果, 第三人而给真权利人带来过大的牺牲,法律将占有的推定效力所保护的对象限制在善意第三人的范围内,即信赖占有者方可受保护。既然在不动产物权交易中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306.html -
了解详情
人异议之诉。但近年来情况有了变化,学说和判例逐渐倾向于在一定范围内认可假登记权利人得提起第三人异议之诉。这一转变与《不动产登记法》在1960年进行修正,增设 善意或恶意。澄清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在实体法上法律行为(登记原因)的无效或撤销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场合下,当事人就不能援用已为预告登记的事实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028.html -
了解详情
所支付价金时,始得请求回复其物.令人注意的是,新修订的荷兰民法典亦把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展至遗失物及被盗物的取得上,只要受让方是从正常商业渠道受让 它从物权变动当事人外部入手,直接保护第三人对公示的信赖利益,并不改变物权变动当事人内部法律关系的性质,一方面肯定善意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优先于原物权人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817.html -
了解详情
商业秘密只要未进入公众领域就可以长期存在下去,比如延续了百多年的可口可乐配方。在善意第三人的侵害商业秘密问题上,著作权表现出一种绝对对世权即排斥 的权利边界是否一致,因此在确认应受保护的未知权利的范围时个案即有所不同。本文试图从几下几方面说明商业秘密权利边界的解决问题。? 首先,商业秘密并非一种纯粹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170.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