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人民的日常生活,如爆炸性物品广泛用于筑路、采矿、军工事业;易燃性物品多用于交通和能源方面,放射性物品可用于发电和医疗卫生事业,毒害性物品广泛用于农业、林业杀 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按一般违法行为予让适当的处罚。(三)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其主要区别是,前者仅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而后者则违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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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佐证的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交通肇事罪和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危险驾驶罪,两者在主观方面可谓泾渭分明。与之类似,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也有诸多 不受法律保护。[20]《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参与传销是行政违法行为,对普通的传销参加者也要予以行政处罚。还规定应当没收组织策划传销者和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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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事实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所作出的鉴定结论。据此,事故认定应归结为证据种类中 的勇气。实践中,改变事故认定结论的案件可谓是的凤毛麟角。笔者建议,对于重特大事故,特别是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该规定对事故认定不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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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言,认为过失犯罪中不存在行为犯的形态是目前理论界绝对的通说。应该说,这种现象的存在决非偶然,它与各国对过失犯罪的处罚所采取的如下两个原则是密不可分的 在分则的过失犯罪条文中,也描述了犯罪结果的具体特征,如第133条交通肇事罪中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大陆法系的许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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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交通肇事逃逸以及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是否要求交通肇事的违法行为首先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也即单纯交通肇事后的逃逸、逃逸致人死亡是否能够直接适用刑法第 状态予以确定,相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在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下逃逸或者逃逸致人死亡的,则直接适用第133条第2款和第3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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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在我国区分行政违法与犯罪的传统下,这样解释,就意味着行政违法行为也能成立犯罪,只不过不予处罚,这显然混淆了两者的关系。最后,如此解释意味着单纯 ,便不存在任何问题,因为交通肇事罪的基本构成要件本身就不包含死亡结果,它只是属于客观处罚条件,只要符合交通肇事违反管理法规的行为,就符合了基本构成,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5268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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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过失侵犯财产权利不宜以犯罪论处。第二,如将交通肇事罪移出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则与交通肇事罪类似的其他罪名,也将面临同样命运,例如,重大责任事故罪等 ,按照本文观点,将交通肇事罪视为故意的抽象危害犯,只要实施交通违法行为,即推定危险已发生,该罪即告成立,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始处罚之。由于客观处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99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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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过失犯的客观违法层面进行。以结果回避义务解释交通过失犯的本质,能确保交通驾驶行为及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有利于合理限制交通过失犯的处罚范围,并可 交通肇事罪。 那种仅仅根据甲将车辆交给无驾驶执照的戍以及乙授意丙超载运货的行为就认定甲乙成立交通肇事罪的观点,实际上就是采取旧过失论结果预见义务作为过失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67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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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过失犯的客观违法层面进行。以结果回避义务解释交通过失犯的本质,能确保交通驾驶行为及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有利于合理限制交通过失犯的处罚范围,并可 交通肇事罪。 那种仅仅根据甲将车辆交给无驾驶执照的戍以及乙授意丙超载运货的行为就认定甲乙成立交通肇事罪的观点,实际上就是采取旧过失论结果预见义务作为过失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67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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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率偏高的原因有多方面,如人车混行的道路状况,医疗急救体制不完善等,但与交通违法犯罪人的交通伦理缺失,事后不积极救助被害人,甚至逃逸有很大关系。 (五 的危害性较大,我国法律不可谓不重视对肇事逃逸行为的处罚。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情节之一,而按照《解释》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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