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损失范畴。 4.利息、果实及使用利益的返还、投入费用偿还以及返还不能时的风险负担是否属于《合同法》第97条恢复原状的范畴,还是属于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范畴 既可作同等解释,没有必要独辟蹊径。(5)因解除后返还不能等原因产生的损害赔偿并非合同解除的直接后果。理由有三:一是解除后实物返还不能情况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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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失;狭义的风险仅指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带来的非正常损失。合同风险制度是合同法的中心问题之一,而买卖合同中的 规定:当由于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致使给付变为不能时,债务消灭。《德国民法典》第275条第1项规定:因债的关系发生后产生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以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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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生的孳息或利息{12}。但通说认为,在合同解除后,基于溯及力,合同产生的财产移转失去法律上的原因,可以通过第2033条及以下规定的客观非债 权利人身上。以买卖车辆为例,如果车辆在遭遇车祸意外后受毁坏,卖方始终将承担风险,并且需要返还所有价款给买方。 对这个问题的讨论至今没有定论。有意思的是,最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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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保险人承担的是保险责任,只要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就应按保险合同承担责任;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赔偿金后,取得代位被保险人向 ;由于缺乏对风险的认识和防范、对保证保险的偏见,加之银行以强势地位强制推行贷款保险,保险公司设计保险事项、费用不合理等原因,在实践中产生了诸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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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失;狭义的风险仅指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带来的非正常损失。合同风险制度是合同法的中心问题之一,而买卖合同中的 :“当由于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致使给付变为不能时,债务消灭。”《德国民法典》第275条第1项规定:“因债的关系发生后产生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以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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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领域就是人们对“意思自治”的发挥,有登峰造极的趋势。消费者对“霸王条款”(格式合同)已经有些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甚至有些“逆来顺受”了,尽管《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 地由持卡人来承担,如此发卡人和特约商户也就没有减少风险产生的激励,由此持卡人在两个层次的风险都被扭曲了,风险很大。但是,如果我们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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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的主张权利。[4]而意大利民法典第1422条则明确规定,契约因绝对无效行为而产生的诉权,不因时效经过而消灭。在我国民法学界,传统见解认为主张无效法律行为的 自承损失原则[36],该价格风险应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或有论者认为,标的物毁损灭失的危险负担应根据合同的具体无效原因进行不同的处理,如一方诈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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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完全交由违约方决定,这必将出现对合同严守的破坏并产生严重的道德风险。因此,我国《民法典合同编》可以考虑借鉴比较法上的司法解除制度,即在 ,裁判外解除与裁判上解除并存,前者须定相当期限催告履行,并通知解除及原因,第1126条第4项更规定债权人得随时提起诉讼抗辩解除之合法性,并要求债权人应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258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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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完全交由违约方决定,这必将出现对合同严守的破坏并产生严重的道德风险。因此,我国《民法典合同编》可以考虑借鉴比较法上的司法解除制度,即在 ,裁判外解除与裁判上解除并存,前者须定相当期限催告履行,并通知解除及原因,第1126条第4项更规定债权人得随时提起诉讼抗辩解除之合法性,并要求债权人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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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法律责任的承担具有强制性。二、现代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及表现形式(一)现代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1.企业应对市场竞争的内在动因企业为了应对激烈 因此,企业应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招标投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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