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如此,占有制度本身主要解决物的事实支配不容私力破坏的问题,至于占有人如果是有过失的无权占有,其行为在道德上的可非难性可以留给侵权法,甚至刑法去解决。既然 可纳入恶意占有保护制度之中,(当然,如果将恶意占有仅限定为恶意受让而无权占有,则不能包容不动产上的占有,《建议稿》似有此倾向,但此种限定并不合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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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出发进行论证。例如,梅瑞琦、汪淑华认为不动产善意取得的理论基础是占有、登记表征本权;其制度基础是登记生效主义,赋予登记以公信力[22].还有学者 参考立法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3月第1版,第363-371页[16]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待定的现行法规定与善意取得制度不协调,原因有二: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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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物权也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按照所有权的物权的效力,所有权人完全可以对任何占有其物的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如果允许所有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请求返还 转让,第三人就不可能是善意的。换言之,不动产的无权处分,主要是指发生登记错误的情形下,登记权利人将其不动产转让给他人时,受让人因信赖登记而进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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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调查,从而发现登记簿错误。从不动产登记实践来看,大量的登记簿错误是由无权处分人通过伪造各种申请材料所致。例如,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登记处的调查 也就是说,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就是《物权法》为了使真实权利人防止遭受他人善意取得其不动产物权的风险而提供的措施。如果要求取得人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势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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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动产的所有人,而对动产有权利者,也须通过占有标的物而加以表现。因此,有权利者未占有其物时,其权利效力便因此而减弱。权利人任意将自己的财产转让与他人 公信制度的发展。物权是对标的物的直接支配,无权的存在与变动需要一定的公示方法。动产以占有交付为公示方法,不动产则以登记为公示方法。然而公示仅仅是维护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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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占有,我国《物权法》第241条规定:“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于其限度内负偿还费用的义务。至于恶意占有人不得请求返还有益费用,是因为恶意占有人既明知自己是无权占有,如果允许其请求返还该项费用,有可能会怂恿其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546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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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其不足便在于:(1)不符合逻辑。我们知道,动产善意取得便是建立在对占有的公信力基础之上的,而因为动产物权变动不仅容易而且频繁,价值相对较小,用登记做 明显。(2)而且善意取得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只要无权处分符合不动产善意取得的要件,即原始取得其权利,自是不能抛弃善意取得而主张权利瑕疵担保。 (二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38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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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占有,我国《物权法》第241条规定: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应于其限度内负偿还费用的义务。至于恶意占有人不得请求返还有益费用,是因为恶意占有人既明知自己是无权占有,如果允许其请求返还该项费用,有可能会怂恿其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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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其不足便在于:(1)不符合逻辑。我们知道,动产善意取得便是建立在对占有的公信力基础之上的,而因为动产物权变动不仅容易而且频繁,价值相对较小,用登记 更为明显。(2)而且善意取得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只要无权处分符合不动产善意取得的要件,即原始取得其权利,自是不能抛弃善意取得而主张权利瑕疵担保。(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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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建筑被侵害时,从不动产所有权角度出发,是不能得到《物权法》的保护。不动产所有权说不适用于过期临时建筑。 2、动产所有权说也不适用过期临时建筑。虽然动产 占有。[9]过期临时建筑的建造人因不具有所有权或其他本权,因此其占有是无权占有。这种占有状态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随意侵犯。除执法机关依法处理外,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705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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