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财产,拉伦茨称之为非独立财团,适用德国民法典第525条以下关于附负担赠与的规定{23}(P.249)。 第二,财团法人。有学者指出,大陆法系的社团法人和财团 的,虽超过限额,也可免于登记。 [2]《法国民法典》第931条规定:一切生前赠与行为应以通常契约的形式,在公证人前作成之,且应在公证人处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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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公证、书面等形式的事实。(注:《法国民法典》第955条规定:生前赠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始得以有负义行为为理由而予以取消: 关系或道德义务。如果说在普通交易中,物品是人们追求的目的,而赠与中,物品只是人们达到最终目的的手段而已。(注:Melvin Aron Eisenberg, The Worl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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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债还是债吗?债务人本可以拒绝履行之但却在明知的情况下自动履行为什么不是赠与?即使在不知的情况下一旦履行或者承诺履行为什么不能返还或者必须履行承诺?债务人的自动 生前的赠与行为,应以通常契约的方式为之。生前赠与,如未被明确表示接受时,对赠与人不产生约束力,亦不发生任何效力。而债务人对自然债务的履行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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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屋已另案起诉)、商铺及轿车享有一半的所有权。 一审中,龚小娟辩称,赠与房屋要以过户登记为准,龚明与刘燕燕签订协议长达7年时间,一直未办理 财产赠送给刘燕燕的意思表示和行动。而且根据法律规定,赠与行为在财产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虽然龚明生前未表示撤销赠与,但龚小娟作为龚明的继承人现在明确表示要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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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被继承人绝对丧失继承权后,如果被继承人表示宽恕,被继承人仍不妨向继承人为生前赠与或遗赠。[22]对此,日本民法理论存在两种不同观点,值得我们思考。一 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遗弃被继承人的,如确有悔改表现,且被继承人生前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系当然相对丧失继承权。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有虐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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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继承、受遗赠的情形,当法律关系开始时,胎儿利益由谁保护不明;在赠与(生前赠与)时,无法判定法律关系是否成立;而在胎儿遭受损害时,不能立即行使 第48页) [14] 参见王泽鉴:《民法总则》,第118页。 [15] 此外,无论赠与、遗赠或侵权损害,均有可能涉及尚未受孕的胎儿。德国民法理论认为,损害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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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取得和无偿转移课税的国际比较 土地取得税是对个人或法人在通过购买、接受赠与或继承财产等方式取得土地时课征的税,分为因购买、交换等有偿转移取得 行政区等在财产转让税制中只有一个遗产税,而没有继承税和赠与税;英国是将一部分生前赠与财产归入遗产额中课征遗产税,不单设赠与税;伊朗、冰岛、马来西亚只设继承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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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继承、受遗赠的情形,当法律关系开始时,胎儿利益由谁保护不明;在赠与(生前赠与)时,无法判定法律关系是否成立;而在胎儿遭受损害时,不能立即行使 ,胎儿之母亲或父母亲即可成为其法定代理人,代其行使权利(参加继承、接受遗赠或赠与以及提出索赔请求)。对此,《德国民法典》第1912条规定为胎儿将来之利益,特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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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受遗赠人不直接参与遗产分配。二、遗赠与赠与的区别表现在哪里1、两者的法律性质不同。遗赠是遗赠人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 具有设立效力,但必须在遗赠人死亡后才发生执行效力。而赠与一般是赠与人生前的法律行为,赠与要实际交付赠与标的物之后才发生法律效力。本文章转自网络,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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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元、登记费80元。总计24000元。亲人之间过户 继承最划算亲人之间的过户,赠与和继承都很划算,最划算的就是继承了。玛雅房屋经纪有限公司代书中心负责人 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当然,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房子须缴营业税 赠与较划算目前不少购房的市民有这样的想法,用赠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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